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7-4-10 13:52:25   来源:

    根据《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暂行)》,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365备用大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提供单位365备用大陆—长春市人民大街1578号领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365备用大陆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进行查阅,具体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78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为:

1、工作概况

2、公开指南

(1)编制说明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3、机构职能

(1)职能简介2)领导分工3)处室导航4)直属单位

4、行政管理

(1)许可事项2)执法执罚

5、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

(1)发展规划2)工作部署3)民生工作4)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5)综合治理、安全、信访

6、政策法规

1)国家法律法规2)地方法律法规3)规范性文件

7、在线申请

具体网址为 http://www.ccmbc.com/page/212/ 。凡是网上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该查阅点位于长春市人民大街1578号507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联系电话:82714168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公开时间自政府机关作出公开决定之日起,7个有效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365备用大陆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进行查询。具体地址为:长春市人民大街1578号。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365备用大陆,办公地址为长春市人民大街1578号,受理机构联系电话:82714168,传真号码:82714168 

电子邮箱地址:ccsswjzwgk@163.com     

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78号,邮编130051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365备用大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
具体网址为www.mjuaeds.com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ccsswjzwgk@163.com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82714168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78号 

邮 编:13005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长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减轻企业负担投诉举报电话 82714168     廉政举报电话 8273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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