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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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6 10:34:54   来源:政策法规处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事项支持范围:境外市场考察、境外展会、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境外投(议)标、管理体系认证、商标注册、信息化建设、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申报起止日期为20151027-20151231日,过期不予受理。各项目单位在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期间已经实施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凡符合本通知要求并已经取得实际发生费用合法凭证的,登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smeimdf.org.cn)填报资金拨付申请,将打印出来的纸制文件及相关材料上报各地商务局、财政局;各地商务局、财政局经初审同意后于201613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中、省级项目单位按上述时间直接将申请材料上报两厅。注意事项:(一)申报材料除另有要求外,都是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和财务章。护照、签证、机票等须提供电子扫描件,报送当地商务局和财政局。(二)所有项目都必须在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结束的当年提出资金申请。(三)所有项目小结内容应包括: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四)企业必须有进出口业绩。

附:2016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指南

一、境外市场考察
境外市场考察类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70%,具体比例待定。
申报要求:
1
、国际市场考察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境外市场考察类项目。(支持比例70%
2
、国际市场考察,是指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国际市场商品销售情况、建立和完善销售渠道而对境外市场进行的商务考察和调研活动,包括应邀参加在境外举办的行业技术发展论坛、技术交流会等,不包括在境外的各类学习、参观等活动。
3
、国际市场考察项目,支持国家(地区)不超过3个,支持天数不超过10天,支持人数不超过2人。
4
、国际市场考察项目的考察人员应为企业员工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中国公民,除此之外不在扶持范围内。
5
、国际市场考察费用指进行国际市场考察人员的交通费和国外生活费。
6
、进出口业绩低于50万美元的只能申报一个考察项目,高于50万美元的最多不超过三个考察项目。
7
、核算交通补贴时,以购票发票复印件加机票(船票、车
票复印件)为核算凭据。
交通费是指考察人员所乘航班的经济舱费用,包括国别(地区)间往返费用,不包括国内机票费用及临时购买的访问国城市间交通费用。如采用其他交通工具,支持标准不超过同段航程飞机经济舱费用。
国外生活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按国家规定的访问国补助标准进行核算,(按照每个国家补助标准平均值,不按城市细分)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
1
、出国考察人员的护照和签证
2
、出国人员的机票及机票发票
3
、出国考察报告
4
、出国人员的出入境证明材料
5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等
6
、境外考察的照片
7
、考察行程单
8
、企业员工保险凭证
二、境外展览会
申报要求: 
1
、展位费支持标准按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 9平方米,下同)计算,每个标准展位支持3万元,增加一个标准展位支持金额增加10000元,最高不超过3个展位,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0元。       
2
、在香港、澳门地区举办的展览会,按上述标准的 60%计算。 
3
 如展位费实际支出金额超过 10000元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金额支持。
4
、凡在境外参加或举办境外展览会,一律申请境外展览会项目,不得申请其他项目或另立项目重复进行申请。 
5
、申请境外展览会项目,应具有组展方的邀请文件,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外汇、出境等相关业务手续。
6
、展会项目只支持展位费,同时申报人员费不予支持。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有:
1
、展会主办方的邀请函(中外文)
2
、与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中外文)
3
、银行付汇凭证
4
、展会期间的工作照片
5
、参展人员的机票及出入境证明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三、产品认证
支持内容 最高限额
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认证 100000
产品认证的检验检测费 100000
申报要求:
1
、产品认证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产品认证类项目。
2
、产品认证应按照具体产品进口国的有关法律、合同或机构对认证证明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明文件发出机构的要求进行。
3
、从事产品认证的机构应经我国或要求认证企业所在国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产品认证的合法资格。
4
、产品认证须在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
5
、产品认证只对认证过程中发生的认证费用或产品检验检测费予以支持,其它费用(如咨询、培训等)不予以支持。
6
、对不同的产品认证应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产品认证。
7
、如实际支出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金额支持。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
1
、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
2
、认证机构的资质证明
3
、认证证书
4
、资金转账凭证
5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等
四、电子商务:
支持内容 最高限额
网络推广 20000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50000
网络营销 30000
申报要求:
1
、电子商务活动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电子商务活动类项目。电子商务活动项目包括企业网络推广、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及网络营销。
2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外贸业务单证管理、客户供应商管理、产品管理等功能的外贸业务流程一体化信息化管理系统。
3
、企业网络推广是指企业在国内、国际有影响的网络平台进行的产品宣传活动,至少有一种外国文字或语言。
4
、网络营销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国际成交额达到1万美元以上允许申报,网络营销只支持年费,不支持其他费用。
5
、为企业提供上述3个电子商务活动项目的服务商,应是依法注册、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资质包括:服务商应通过了ISO9001认证、CMMI三级认证等相关资质认证,并取得每个项目软件著作权。
6
、每个企业只支持一次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每个企业只支持一个网络推广项目。
7
、电子商务活动应按不同项目内容分别申报。
8
、如实际支出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金额支持。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
1
、网络推广项目:申报单位与服务商的合同及推广页面;资金转账凭证;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服务商的资质证明。
2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单位与服务商的合同及管理软件界面,包括首页、客户及供应商管理、单证管理、产品管理等四个界面,服务商CMMI相关认证文件,资金转账凭证,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服务商的资质证明。
3
、网络营销项目:企业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合同及网上商铺内容;平台的资质证明;资金转账凭证;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线上订单及线下交易证明。
五、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支持最高限额15000
申报要求:
1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类项目。
2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须在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
3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只对企业初次认证的认证费或认证证书换证当年的审核费用按比例和限额予以支持,不支持咨询培训、年费等支出。
4
、企业进行管理体系认证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可通过www.cnca.gov.cn进行查询)进行认证。
5
、对不同的管理体系认证应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管理体系认证。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
1
、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
2
、认证机构的资质证明
3
、认证证书
4
、资金转账凭证
5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等。(同一项目3年内只支持一次)
六、境外申请专利(企业)
支持内容 最高限额
发明专利 50000
实用新型专利 50000
外观设计专利 50000
申报要求:
1
、专利申请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专利申请类项目。
2
、专利申请项目是指中小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成员国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3
、专利申请须在申请获得通过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
4
、专利申请项目只对申请过程中在我国和国外选定国发生的专利申请费予以支持,其它费用不予支持。
5
、申请专利项目,需按不同支持内容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专利内容。
6
、如实际支出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金额支持。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
1
 境外专利申请书(中外文)
2
、境外专利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中外文)
3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
4
、资金转账凭证等
七、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企业)
支持最高限额20000
申报要求:
1
、企业在境外进行产品商标注册,只对商标注册费用予以支持,不支持咨询服务、年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2
、每个企业每种产品在一个国别(地区)只支持一次商标注册费用。
3
、商标注册须在项目完成(获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
1
、商标注册的注册文件及标识和国外商标管理机构接受函(中外文),如代理注册需提供代理协议。
2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
3
、资金转账凭证。
八、境外投(议)标(企业)
支持内容 支持金额
标书购置费 20000
项目设计费 20000
申报要求
1
、境外投(议)标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境外投(议)标类项目。
2
、境外投(议)标项目是指通过境外新闻媒体发布进行公开招(投)标或定向招(投)标的项目。
3
、申请境外投(议)标项目的企业必须具有参加境外投(议)标的相应资格。
4
、境外投(议)标项目包括:成套设备和大型单机境外投(议)标、对外工程承包投(议)标和大宗商品采购投(议)标等。
5
、标书购置费,指企业从项目发标方直接购买标书所支出的费用;项目设计费,指企业没有专门人才按照项目发标方要求完成项目设计工作,必须委托省级以上专门设计研究机构进行设计所支出的费用。
6
、考察及调研交通费,同一项目只支持两人(次),标准与境外市场考察项目中的交通费核算标准相同。
7
、境外投(议)标项目应在投(议)标工作结束的当年申请,同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
8
、如实际支出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金额支持。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
1
 境外发布投(议)标文件(中外文)
2
、所购置标书封面(中外文)
3
、出国人员的机票及机票发票
4
、出国人员出入境证明文件
5
、付款凭证
6
、项目费用发生的合法凭证与初步设计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或委托文件等
九、境外并购(企业)
支持内容 最高限额
收购技术 100000
收购品牌 100000
申报要求
1
、企业境外并购项目由中小企业直接申请,申请时请选择境外并购类项目。
2
、境外并购项目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中小企业到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的业务经营活动。
3
、境外并购业务只对收购技术和收购品牌发生的直接收购费用予以支持。
4
、境外并购须在并购业务完成、取得相关证明材料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
5
、如实际支出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金额支持。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
1
、公证部门公证文件及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
、境外技术和品牌转让协议复印件(中外文)
3
、并购业务完成的相关证明文件(中外文)
4
、付款凭证
5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等。
十、企业培训(团体)
支持最高限额30000
申报要求
1
、企业培训项目由项目组织单位直接申请,申请时请选择企业培训类项目。
2
、企业培训项目只支持在境内针对中小企业的专项培训活动,包括外经贸业务基本知识、外经贸政策、开拓国际市场方法等。要求参加的中小企业不低于30家且时间在一天以上。企业培训项目不包括境外培训。
3
、企业培训项目只支持会务费,不包括参加培训所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等。
4
、项目组织单位在申请企业培训项目时,必须提供参会企业汇总表(网上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参训企业要在网上完成资质注册。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
1
、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
2
、会议工作照片
3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等
十一、国际市场宣传推介(企业)
最高支持限额15000
申报要求
1
、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类项目。
2
、宣传册、光盘至少有一种外国文字或语言(台、港、澳及东南亚地区可以体现繁体中文)。宣传光盘不能为裸盘,应有外包装,上面标注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客。
3
、制作的宣传视频不少于5分钟。宣传册和光盘印刷数量不得少于2000册(不少于12P),往年已支持过的项目加印、翻印的不予支持。
4
、宣传册和宣传视频应按不同项目分别申报 
5
、制作方须有以下资质之一以上:印刷资质,广告设计及制作资质,影视策划及制作资质,企业形象设计资质。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
1
、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制作机构的合同
2
、制作机构的资质证明(宣传画册以具有印刷资质的印刷厂为准、视频以具有制作电视视频的制作机构为准)
3
、宣传画册原件、视频(不少于5分钟)
4
、资金转账凭证
5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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