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长春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职能正式划转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1-31 14:08:41   来源:商贸流通发展处

长春市委、市政府为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并于1124日出台了《中共长春市委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中“二、理顺城市管理体制”中的“(七)调整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和机构编制及人员”中明确“将市商务局负责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职能和人员划归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按照文件要求,我局于本月陆续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进行了交接,目前已基本交接完毕。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已经向市政务公开办做出报告,拟于近期进行职能调整,暂停再生资源回收的登记备案工作,并将组织区级市容环卫部门与区级商务部门进行对接。

 

减轻企业负担投诉举报电话 82714168     廉政举报电话 82734351

版权所有:365备用大陆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578号     邮编:130012     E-mail:wzx@changchun.gov.cn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吉ICP备11002904     公安机关备案号:22010202000460